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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毕业生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招生就业办 点击次数:2079 发布时间:2022/6/24

在穗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申领指引

一、补贴对象

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学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单一学制内)。

二、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三、所需材料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困难情形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学生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1入学前户籍属于省内:由各院校登录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系统,通过公众查询认证服务进行核验,核验结果请各院校自行下载打印备查。

2)入学前户籍属于省外:各院校815日前将名单汇总后发送至我单位毕业生工作部,统一通过国务院扶贫办内部系统进行核验,核验结果于825日前反馈给对应院校。

2. 学生本人持证

1)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2)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提供在学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学生本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它银行账户。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学校财务建议用建设银行。

 

 

注:需通过国务院扶贫办查询系统核验的省外户籍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请各院校于810日前向我单位毕业生工作部提交电子版名单(模板后附)。

 

 
【点击下载】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穗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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