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统一考试监考老师任务安排的说明及要求】 一、期末考试监考任务安排说明: 1. 根据监考总段数,具体监考安排如下: (1) 行政干部需监考2-3段; (2) 班主任需监考3-4段; (3) 教研组长、系部长及级长需监考4段; (4) 其他任课老师(不含兼课教师)需监考4段; (5) 兼课的任课老师需监考2段 2. 期末考试将于2025年6月26日至27日进行,因公差/公事或个人原因(如事假、病假)无法按时监考的老师,请与其他老师协商调换监考时间,并于星期三(6月25日)上午下班前向教学发展中心报备。 二、监考要求: 1. 监考老师须提前10分钟到教学发展中心(1-204)领取期末试卷,确保考试准时进行,避免延误。 2. 监考老师需充分了解并严格遵守学校监考规定,在监考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考场秩序,保障考试公平公正。 3. 监考期间,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不得开展与监考无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阅读书籍、写作、与考生进行非监考相关交谈等)。 4. 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需仔细核对试卷及答题卡数量,确保全部妥善收集、整理,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随后,需立即将试卷和答题卡交回教学发展中心。其中,答题卡需在课室完成封装;封装工具包将于期末统一考试第一场领取试卷时发放,考试结束后由最后一场监考老师交回教学发展中心(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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