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统一考试监考老师任务安排的说明及要求】 一、期末考试监考任务安排说明: 1.教学发展中心已于星期一(6月24日)公布“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监考老师安排表”(电子版可在学校网站查看)。请老师们及时下载并查阅,同时务必于星期一(6月24日)下午前往教学发展中心(1-204)领取纸质版监考安排表。 2.期末考试将于2024年6月26-27日进行,请注意: (1)有公差或公事的监考老师,请提前调整日程,或与其他老师协商调换监考时间,并于星期二(6月25日)上午下班前向教学发展中心报备。 (2)因个人原因(如事假、病假)无法监考的老师,请自行安排调换,并于星期二(6月25日)上午下班前向教学发展中心报告。 3.监考具体安排如下: (1)行政干部负责监考二段; (2)班主任及三都职校跟岗老师监考三段; (3)教研组长、专业部长和级长监考四段; (4)其他任课老师监考四至五段。 二、监考要求: 1.监考老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教学发展中心1-204领取期末试卷,确保考试准时开始,避免任何延误。 2.监考老师应充分了解并遵守学校的监考规定,在监考过程中严格执行职责,维护考场秩序,保障考试的公平与公正。 3.在监考期间,监考老师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并且不得进行任何与监考无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阅读书籍、写作或与考生进行非监考相关的交谈。 4.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应仔细检查试卷和答题卡数量,确保所有试卷和答题卡被妥善收集、整理,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记录。随后,需立即将试卷和答题卡交回教学发展中心。 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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