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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学年黄埔职业技术学校附属东港幼儿园招生方案

发布者:办公室 点击次数:1442 发布时间:2014/3/28

2014学年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附属东港幼儿园招生方案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1〕64号)、《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穗府办〔2011〕44号)、《印发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基教〔2012〕76号)和黄埔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黄埔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埔教办〔2012〕53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2014年招生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招生工作,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合法规范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开进行。

(二)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三)幼儿入园坚持免试入园的原则,不得进行测试。

(四)幼儿园在优先考虑人户一致小区业主子女入园(一房一学位)的基础上,剩余学位采取现场公开抽号的方式进行分配。

二、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优先招收东港小区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剩余学位招收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和东港小区非黄埔户籍业主适龄子女。

(二)招生办法:

1. 东港小区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到幼儿园报名,待身份审核后,公布幼儿入读名单。

2.剩余学位,面向社会接受黄埔区户籍及东港小区非黄埔区户籍业主适龄子女报名,在幼儿园进行现场公开抽号,产生的录取名额,在指定期限内,由幼儿家长持报名参与现场公开抽号的身份证、户口薄予以确认,名额不得转让。

三、本年度招生计划及安排

   (一)招生班级、人数及年龄、

班级

每班人数

招生班数(个)

招生人数

(名)

招生年龄

小班

25

2

50

2010年9月—2011年8月期间出生

(二)招生范围

1.居住在东港小区人户一致、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业主适龄子女。

2.有剩余学位面向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和非黄埔区户籍东港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招生。

(三)招生工作安排

1.人户一致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其招生时间为3月份第三个星期(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过期不补办)。

2. 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和非黄埔区户籍东港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其招生时间为:5月份第二个星期六、日(5月10、11日,上午9:00—11:30,过期不补办)。

(四)报名地点:东港幼儿园内。

(五)报名时需要携带下列证件

1.幼儿居住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及复印件;

2.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3.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到户口所在居委会或街计生办审核加具意见);

4.小区业主出具购房房产证或楼宇按揭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按揭合同只要写有门牌页和业主签名页的复印件)。

(六)报名时请家长携带幼儿前来本园见面。

(七)公示幼儿园辖区内小区业主子女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剩余学位情况。

(八)确定可参与抽签的人员名单,派发抽签确认表。安排抽签时间,按照幼儿园的抽签流程,由局纪审科工作人员及家长共同监督抽签过程,公示录取名单。

(九)取得学位安排资格的幼儿在收到《入园体检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通过体检后,幼儿园将发出《新生录取通知》。

 

 

黄埔职校附属东港幼儿园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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