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1902期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7〕80号)要求,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积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天或18学时,专业课不少于7天或42学时。为了解决教师工学矛盾,推动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队伍素质。评估中心将于暑假期间开设1902期全员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请大家自行选课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