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在2010学年中,以下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态度极不端正,无心向学,学业考核多科经补考仍不合格,存在多项违纪违规行为,并且屡教不改,德育考核不合格。为教育本人,严肃校纪、学风,根据广州市贯彻国家教育部《职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五章第十九条规定,经学校反复调查慎重研究决定,给予以下学生学业警告,并给予相应处理。希望以下同学正视自身问题,认真反思,勇于改正缺点和不良习惯,以中职学生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学生。
一、给予学业警告并随班试读一学期的学生名单如下:
10电商2:秦健宇; 10计网:江南;
10汽1:徐嘉炜; 10汽2 :李浩锋、朱志钊;
10汽3:郭子壕; 10机电1:钟汶峻;
二、给予学业警告并留级处理(试读一学期)的学生名单如下:
10电商2:徐炜乐;10计应:秦德炜; 10动漫:陈泽鑫;
10汽1:钟毅文; 10汽3:梁李全; 10机电1:严嘉成;
10机电2:陈建明;
特此通告。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201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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