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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精神以及广州市教学成果遴选的有关办法,为培育我校优秀教学成果,拟开展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以下简称“教学成果培育”)遴选入库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二、遴选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领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一线教师倾斜,向青年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三、遴选办法及要求 1.个人申报。申报者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有省、市教育规划课题研究引领的成果培育项目将直接入库。已入库市级成果培育项目的不参与遴选。 2.组织评审。教科研室组织入库项目的评审。经评审入库的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获得市级教学成果推荐资格,择优推荐申报。 3.成果培育项目内容要求。 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一定原创性、先进性、应用性。 培育的教学成果应能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教师发展、信息化与资源建设、教育治理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各类成果内容要求与《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保持一致。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 2.申报材料。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将电子版发至教科研室邮箱:87127058@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教学发展中心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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