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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部分中层正副职 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黄埔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促使优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依照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区属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教学校、职校)教职员总额、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通知》要求,学校拟于近期启动部分中层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 组织机构 成立考察领导小组,在学校党政班子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选拔任用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林绮芳 成员:韦忠平、梁炳新、黄小燕、左文林 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一)上报方案 提交请示,请示中说明单位编制、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职数等情况,现有人员及职务情况,职位空缺情况,拟开展选拔职位情况等。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开展民主推荐工作。 (二)民主推荐 1.发出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本次选拔招生就业中心主任和总务处副主任各1名。任职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中层正职:已聘中小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一年,且现任中层副职或校内同等级人员; 中层副职:已聘中小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一年,且曾担任一年以上科组长、年级长或校内同等级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 (4)身体健康,无不适合所担任岗位职务的疾病。 2.个别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2024年10月29日16:10)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中层以上人员参加)和会议推荐(中层以上人员、级长、部长等同等级别人员)的实际人数须分别超过应参加人数的五分之四和三分之二方能进行。本单位凡是符合拟配备职位资格条件的干部,均应作为被推荐人选列入民主推荐票。 (三)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学校党政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会议(形成书面会议记录)。 (四)组织考察(2024年11月1日16:10) 考察组进行民主测评(全体在编人员和雇员制教职员)和个别考察谈话(中层以上干部以及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最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考察组在本单位党政班子会议上汇报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会议(形成书面会议记录)。 (六)任前公示 根据集体研究决定任职人选会议确定的拟任职人选,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七)任职备案 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的,学校人事室负责向区教育局人科报送备案材料,包括:备案请示+附件(1)民主推荐结果;(2)集体研究决定考察对象的会议记录;(3)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结果;(4)考察材料;(5)廉政鉴定材料;(6)集体研究决定任职人选的会议记录;(7)公示情况说明;(8)任职通知;(9)干部任免审批表。符合条件的,区教育局复函同意备案,该任职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该任职无效。 (八)发任职文件 教育局下批复后,由本单位下发任职文件。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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