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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部分中层正副职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人事室 点击次数:946 发布时间:2024/10/28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部分中层正副职

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黄埔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促使优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依照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区属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教学校、职校)教职员总额、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通知要求,学校拟于近期启动部分中层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 组织机构

成立考察领导小组,在学校党政班子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选拔任用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林绮芳

成员:韦忠平、梁炳新、黄小燕、左文林

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一)上报方案

   提交请示请示中说明单位编制、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职数等情况,现有人员及职务情况,职位空缺情况,拟开展选拔职位情况等。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开展民主推荐工作。

(二)民主推荐

1.发出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本次选拔招生就业中心主任和总务处副主任各1名。任职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中层正职:已聘中小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一年,且现任中层副职或校内同等级人员;

中层副职:已聘中小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一年,且曾担任一年以上科组长、年级长或校内同等级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

4)身体健康,无不适合所担任岗位职务的疾病。

2.个别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2024年10月29日16:10)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中层以上人员参加)和会议推荐(中层以上人员、级长、部长等同等级别人员)的实际人数须分别超过应参加人数的五分之四和三分之二方能进行。本单位凡是符合拟配备职位资格条件的干部,均应作为被推荐人选列入民主推荐票。

(三)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学校党政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会议(形成书面会议记录)

组织考察2024年11月1日16:10)

考察组进行民主测评(全体在编人员和雇员制教职员)和个别考察谈话(中层以上干部以及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最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考察组在本单位党政班子会议上汇报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会议(形成书面会议记录)

)任前公示

根据集体研究决定任职人选会议确定的拟任职人选,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任职备案

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的,学校人事室负责向区教育局人科报送备案材料,包括:备案请示+附件(1)民主推荐结果;(2)集体研究决定考察对象的会议记录;(3)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结果;(4)考察材料;(5)廉政鉴定材料;(6)集体研究决定任职人选的会议记录;(7)公示情况说明;(8)任职通知;(9)干部任免审批表符合条件的,区教育局复函同意备案,该任职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该任职无效。

(八)发任职文件

教育局下批复后,由本单位下发任职文件。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2024年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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